东莞市失业险怎么计算

嫡策2022-08-13  10

东莞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东莞市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缴费费率分为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其中,失业保险费率采取浮动机制,基准费率为单位0.8%,个人0.2%。缴费基数不得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且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治疗标准

月领取待遇标准:

1。失业保险:每月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缴费满一至四年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每满一年为一个月;满四年以上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每满半年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缴纳期限最长为24个月;

2。一次性生活补助:2014年7月1日前已缴费超过12个月的部分,每满一个月按失业前12个月平均已缴费工资的2%计算;

3。求职补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领取求职补贴。标准是失业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15%。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月平均已发工资计算,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求职补贴随失业保险按月发放;(注:①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从次月起不再发放岗位补贴。②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符合按月申领失业救济金条件的,求职补贴可以重新计算几个月。)

4。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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