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区住房补贴的申请人是哪些人?
补贴申请对象为临安区用人单位的A、B、C、D、E类人才,以及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住房补贴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2018年1月1日后首次在临安区购买住宅,且自2015年1月1日至购买之日在临安区无住房,不享受福利性住房、政策性住房、土地出让、落户补贴等。按临安区优惠政策购(建)房。
※备注
临安区住房补贴的受理对象不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职人员(教育卫生专业人员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