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补缴指南
申请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内容:申请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适用于:个人
二。批准基础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浙政〔2014〕28号)http://www.zjhz.lss.gov.cn/html/zcfg/zcfgk/ylbx/75864.html.
三。主管部门名称
潞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实施或牵头(部门)室的名称
总务处
五、申请条件
需要缴纳鹿城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六。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物质形态必要性和描述
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由系统自动获取。如果数据不完整,申请人必须提交。必要的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申请表纸质还是电子必要的
七。接受申请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车站大道泰安大厦554号C座2楼);
八。处理基本程序
1.参保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部门服务窗口提交缴费申请;2.业务管理员对申请内容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报科长审核。3.科长审核无误后,业务管理员将补充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并打印《温州市社会保险基金临时支付核定单》。
4.单位或参保人凭缴费审批单到指定银行窗口缴费。
九。竣工期限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期:马上就办。
十.成果的交付
交付方式:现场交付、快递、电子文件在线交付
XI协商方式
电话:0577-88129810
十二。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0577-56588314或12345进行投诉。或者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十三。处理过程和结果的公开查询
电话:0577-88129810
网上查询:bsjd.zj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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