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金额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金额
每年省提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调整方案后,我市原则上按照省增加额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所需经费由区财政解决。
丧葬补助
参保人死亡且未领取职工社会保险丧葬补助金的,按其死亡时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的9个月标准发放丧葬补助金。
增加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补贴:
参保人累计缴费满15年的,在我市连续缴费年限(含延期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加发1元基础养老金;
参保人缴费满15年以上的,15年以上的参保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加发3元基础养老金。增加基础养老金补贴所需资金由各区人民政府自行承担。
调整机制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根据我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CPI指数等因素,研究提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标准调整工作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解决。国家和省出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政策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