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护考生的注意事项
(一)考前14天及考试期间,考生不用离校,做好自我保护,不要聚集,不要去人多的地方。仍在外地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4天返回伊犁(回伊具体要求以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或学校要求为准),并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完成风险排查和防控管理,以免影响考试。
(2)确诊病例、疑似病例、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的密切接触者和医学观察期的考生应尽快到报名点报到。电话号码:0999-8131760。
(3)考试前十四天(12月11日起),考生须如实填写每日体温等健康状况,并签署承诺书。体温测量登记表和健康检查承诺书见附件。
(4)健康确认要求。12月23日,参加考试的考生全部做了核酸。12月24日,伊犁师范学院报名点(6533)考生到所在学院进行考前健康检查(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23日核酸检测阴性报告、14日内体温监测登记表、健康检查承诺书、通信大数据出行卡),所在学院在合格考生准考证上加盖考试合格章和所在学院公章。25日和26日考试结束后,所有考生将在考点再进行一次核酸测试。(健康确认的具体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进行调整。请考生关注后续通知)
(5)进入考场时,考生必须主动参加体温测试,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和加盖健康确认章的准考证。体温低于373℃且确认健康正常的考生可以参加考试。如果温度连续两次超过373℃,他们应该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
(6)考生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外科口罩),考生考试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考生进入考点或考场不得戴口罩影响身份。进入考场后,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原则上应佩戴口罩。考生应按照监考老师的指示有序离开。
(七)凡隐瞒病情或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逗留史)、接触史等信息,拒绝配合考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取消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八)考试中的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进行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或学校的要求、新疆招生网发布的提示信息、我校研究生办官网发布的2022年研考相关通知。
二。候选人提醒
(九)考试地点:伊犁师范学院。考生可从12月10日起登录“研招网”打印“准考证”,查询详细的考点、考场号、招生单位、报考点描述。
(10)考生应在每次考试前60分钟到达考点,沿通道分散,保持适当间隔有序进入考点,接受安全检查和温度检测。考生进入考点后在指定区域排队等候,考前30分钟按第一次铃进入考场。考试一大早就开始了。请安排好自己的出行时间和路线,确保提前1小时(7:30)到达考点,以免耽误录取时间。
(十一)考生进入考场时,应当积极配合监考人员按照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个人物品检查。除准考证和身份证外,只允许携带规定的考试物品(如黑色书写笔和铅笔、橡皮擦、画图工具、卷笔刀和用于开自命题信封的胶水等。)或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设备。化学(农业)在2022年的研究和考试中允许使用科学计算器(具有对数和幂指数计算功能,无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科学计算器),其他统考科目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自命题科目是否按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科学计算器。不允许带包。你可以把试卷放在透明的文具袋里。
(十二)考生应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人员的考场管理。考生严禁使用手机、智能
手表和其他违禁物品被带入封闭区域和考场。严禁考生将试卷或答题卡(答题卡)拍照、送出考场或上网,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答题卡)或草稿纸带离考场。
(13)考生应按照考点统一发布的考试指令完成考试。整个考试过程以考点的信号指令为准。考生可自带手表(非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电子显示手表)。
(十四)严查违法违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非法出售或者向他人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9年9月4日起实施,其中明确规定研究生考试作弊行为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对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相应处理。所有考场都是带监控的标准化考场。防作弊设备已启用。要求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
三。候选人培训项目
12月22日,研究生院对我校考点(6533)全体考生进行了考试注意事项和诚信考试专题培训。会议以网络会议方式进行,具体通知稍后下发。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和学院通知,注意食品安全和自身防疫防护,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状态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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