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个人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资格认定办理指南
应用条件
●数量限制
无限量
●验收条件
关键人群(即1。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2.零就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3.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专科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教育的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的应届毕业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发生的自然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成立的时间
●禁止性要求
没有禁止性要求
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纸质或电子文件。
2.两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纸质或电子文件一份。
3.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纸质或电子文件各一份。
4.大学学生证,纸质或电子文件各一份。
处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竣工-交付
离线处理场所
1.具体地址:温州市鹿城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318室(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车站大道泰安大厦554号C栋2楼)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1:45,下午14:30-17:30;冬季: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00。
电话:057-56677587
2.具体地址:温州市龙湾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中心318室(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高辛大道166号)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1:45,下午14:30-17:30;冬季: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00。
电话:0577-86966769
3.具体地址: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01室(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星海路1号联众大厦4、9、10楼)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1:45,下午14:30-17:30;冬季: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00。
电话:0577-88520579
4.具体地址: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欧菲及经济开发区)管委会911室(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十七路350号浙南经济总部大楼)
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1:45,下午14:30-17:30;冬季: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00。
电话:0577-86996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