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佛山市禅城区南庄居民医保申报指南
@南庄居民:禅城区居民将于10月18日办理2022年基本医疗保险。有需要的居民请及时申请。
申报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11月15日。
缴费标准: 596元/人
保险对象:
1.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禅城区户籍居民。
2.参加佛山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一年且处于在禅城参保缴费状态的外来务工人员,或在禅城登记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及其在外地(含港、澳、台地区)入户的学龄前儿童(含未满7周岁的适龄儿童、少年或因身体状况需要休学、休学并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儿童、少年)。
3.在禅城区高等院校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外地户籍学生(含港澳台侨学生)。
4.在禅城区居住并已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声明方法:
1.禅城户籍居民:市区户籍居民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报;农村户籍居民由所在村委会代表,根据村委会的安排;人员困难由资质审批部门统一办理。
2.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向符合条件的父母户籍所在地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报;父母双方均非本市户籍的,向符合条件的父母一方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报;父母一方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的,可选择父母户籍地、居住地或工作地作为参保地。
3.不同户籍的大学生:由就读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4.港澳台居民:根据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上的地址到所属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提示:
1.户籍困难人员、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异地户籍大学生、已参加本区2021年居民医保的港澳台居民不自动续保。如需参加2022年居民医保,须在申报期内重新参保。
2.成功缴纳2021年居民医保的本区普通居民,在2021年9月底前未停保或转入职工医保的,自动续保2022年居民医保。继续参保且不需要变更信息的,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不继续参保的,必须在申报期内办理停保手续。
3.已中途申报参加2021年居民医保但2021年9月底前未成功缴费的本区普通居民,如需参加2022年居民医保,须在申报期内重新申报参保。
4.本市户籍迁移的,直接在新户籍所在地参保;户籍从省外或市外迁入的,在市外参保的,必须回原参保地办理停保手续,才能在新的户籍地办理参保。
注:2022年,市外居民医保的缴费记录要撤销,才能在本市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