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

2022-08-13  8

温州鹿城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最新汇总)

一、鼓励大学生来温州就业

(一)多渠道引导高校毕业生就业

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的,根据其大专、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分别给予每月3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毕业5年内到家政服务或农业企业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每年给予1万元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毕业2年内实现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每月给予300元社保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联系电话:区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0577-56677587。

(二)提供租金补贴支持

在鹿城区中小企业新就业、在市区无房、毕业未满5年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每月给予300元的房租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参照温州人才新政执行。博士生每月补助24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月补助1200元,全日制本科生每月补助600元。总补贴期限不超过5年。

联系电话:0577-56781316(专科咨询)、0577-56677592(本科咨询)、88610170(住建部公共补贴发放咨询)

(3)对求职差旅费给予补贴支持

高校毕业生毕业后2年内首次到私营企业就业的,按籍贯(籍贯或毕业院校)浙江省、华东地区(浙江省除外)、华东地区以外分别补贴300元、500元、800元的路费。

联系电话:区人社局综合服务中心,0577-56677592。

(四)提供短期住宿服务

为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当年在校大学生)提供最长10天的免费短期住宿。

联系电话:区人社局综合服务中心,0577-56677592。

(5)在我区工作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公开租住人才公寓,按政府指导价的50%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目前有位于松台、丰门、双屿、南郊四个人才公寓出租。

联系电话:区人社局综合服务中心,0577-88030295。

二。促进企业吸纳就业

鼓励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对毕业2年内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小微企业,给予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为企业同期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补贴期限不超过一年。对毕业年度内招用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企业一次性就业补贴1000元,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联系电话:区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0577-56677587。

三。支持创业创新

(一)向新创办的企业提供补贴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干部、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重点群体”)首次创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1万元。“重点群体”创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带动3人就业的,给予创始人每年2000元补贴;就业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每年给予1000元补贴,每年补贴不超过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重点群体”创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租赁经营场地创业的(已享受政府租金补贴的创业园区或企业除外),给予个人实际租金20%的补贴,每年补贴不超过5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大学毕业生毕业后5年内,首次创办养老、家政、助残服务或农业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给予连续3年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

联系电话:区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0577-56677587。

(2)对初创企业实行担保贷款和贴息制度。

3年内创办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其法定代表人或个体经营者,在劳动年龄内,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大学生和毕业10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的转业干部和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以下简称“贷款重点群体”)可申请创业担保基金担保的贷款。新设立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贷款;新办企业可申请不超过60万元的贷款。招募“贷款重点群体”的中小微企业,可按就业人数申请每人20万元的贷款,最高额度500万元。具体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和借款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资信情况,与借款人协商确定。个人和企业在偿还本息后可申请贷款贴息。金融机构为创业企业开展担保贷款,可以申请费用补贴。贴息标准按省有关规定执行,担保贷款、贴息、创业费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联系电话:区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0577-56677587。

(3)资助优秀创业项目。

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高校毕业生在各级创业大赛中获得第一届三等奖且项目落地温州并正常运营一年以上,企业按县(市、区)、市、省、国家级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优秀创业项目补贴(国家级一等奖给予50万元补贴)。

联系电话:区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0577-56677587。

四。帮助关键群体就业

鼓励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对低收入家庭、孤儿、残疾人、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户、低收入边缘户和扶贫部门认定的其他经济困难户)、特困家庭毕业当年高校毕业生,发放每人3000元求职创业补贴。

联系电话:区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0577-56677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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