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疾病管理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哪些疾病需要复查?
答:目前佛山有61个门诊病种,其中26个病种设置了有效期。被保险人有效期届满后仍需继续治疗疾病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续保审核;其余35种疾病长期有效,无需续试。
具体有哪些疾病?请参见下表。
表1:要更新的疾病
*红色标注的疾病自2021年1月起按上表调整,请注意。
表2:不需要续保的疾病
二。审判什么时候重新开始?
相应疾病有效期结束前30天内续展试用即可。
案例一:小王申请的是2021年之前的“慢性乙肝”疾病。根据新规,疾病有效期为2年,即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所以小王直到2022年12月才需要申请续保。
案例二:小张申请的是2021年的“活动性肺结核”疾病,9月13日生效。由于疾病有效期为一年,即2021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12日,小张需要在2022年9月12日前30天内申请续保。
三。如何处理疾病的更新?
续保程序与首次申请疾病时相同,具体如下:
四。如何查询疾病更新的结果?
可持社保卡(或有效身份证件)在申请续保疾病后3个工作日内到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管理办公室及各镇(街道)社保所进行查询。
五、疾病费用报销有限额吗?具体怎么算?
每种门诊疾病都有相应的年度报销限额。当年疾病费用报销限额按治疗生效月份折算。
案例一:小花申请2021年前“恶性肿瘤(非放化疗)”疾病。此疾病有效期为2年,报销金额为15000元/年。所以他2021年1-12月的疾病报销限额是15000元,2022年1-12月的疾病也是如此。
案例二:小安于2021年申请“肝移植后抗排斥治疗”,10月生效。这个疾病的有效期是2年,报销金额是72000元/年,那么他2021年10月到12月的疾病报销金额是18000元,2022年1月到12月的疾病。
注:在年内,同时患有两种及以上特殊疾病且均在有效期内的,以定额标准最高的疾病确定年度定额标准。
案例三:老李申请肾病综合征(年报销限额5500元)和糖尿病(年报销限额5000元),年报销限额由肾病综合征决定。因此,他治疗这两种疾病的年报销限额为5500元。
提示:
1.疾病有效期结束前未办理续保检查的参保人,可在有效期结束后30日内(含第30日)重新办理续保检查,疾病治疗自有效期届满次日起生效。
2.泌尿系结石、白内障手术、活动性肺结核、丙型肝炎(HCV RNA阳性)和出院患者的门诊康复治疗年度定额标准和报销比例单独计算,与其他疾病无关。
3.年中批准“恶性肿瘤(放射治疗)”特殊治疗的被保险人年度报销限额不予折算。
PS: 以上示例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