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区退休人员享受社保待遇资格认证方式
苏州市区退休人员享受社保待遇的资格认证方式如下:
一、体系认证
每年3月底前,市社保中心将对持证对象(居住在姑苏区、高新区、工业园区以外的除外)信息与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人口信息进行比对。凡姓名和公民身份号码与同时成功的人进行比对的,当年予以认证。
二。手动验证
因为户籍不在本市,基础信息不准确等。,在体系认证中未成功比对的认证对象,以及未实施体系认证的认证对象,将在当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人工认证:
1。姑苏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居民:
社区社保工作机构采取上门走访的方式进行认证,认证信息通过“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区平台”确认。
2。居住在上述地区以外的人:
1、由市管理中心邮寄《异地居民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资格救助认证表》,认证对象持此表到居住地指定认证机构办理认证手续。
2.对于居住在已加入“部级异地居住人员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信息系统”(认证表上出现“网上认证”字样)的地区的人员,认证表不发回,认证信息经系统确认后直接网上传输。
3.其余人员的《证明表》,经证明机构盖章确认后,应于6月30日前邮寄回市提取中心。
所谓指定认证机构,包括县(区)级以上社保经办机构退休人员、退休机构和所在街道(镇)社保经办机构,可自主选择其中一家办理认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