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三水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是什么?
佛山市三水区居家养老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户籍在三水区且居住分散的60周岁以上居民(革命伤残军人不受年龄限制)。分为A、B两类,共13组:
一、A类服务组包括:
1、登记救助“三无”、“五保”老人。
2.低保户孤寡老人。
3.低保户中独居或仅带60岁以上残疾子女的老人。
4.低收入独居(月收入≤800元)。
5.低收入(月收入≤800元)70岁以上独居或仅带残疾子女的老年人。
6、民政、社保代管退休人员月养老金800元以下,60岁以上独居且生活难以自理。
7.优抚对象孤老。
8.市级以上劳动模范。
9、1-4级革命伤残军人。
0.超过100岁的人。
11.退休干部。
12.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独生子女死亡后未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独生子女伤残后未合法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
二级和B级服务组包括:
13.90-99岁的老人(不包括已经符合A类群体条件的)。
备注:孤老是指年满60周岁,无子女且无法定赡养人,符合农村三无、城市五保条件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