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高明区居家养老服务怎么申请?
一、服务对象:
01.缓解有本区户籍的“三无”孤寡老人;
02.低保户中70岁以上独居或仅带残疾子女的老年人;
03.低收入孤寡老人(月收入低于600元);
04.优抚对象孤老;
05、1-4级革命伤残军人60周岁以上;
06.市级以上劳动模范;
07.100岁以上的人;
08.低保户中60 -69岁独居或仅带残疾子女的老人;
09.低收入独居(月收入低于800元);
10、民政、社保代管退休人员月养老金800元以下,70岁以上独居且生活难以自理的;
1、60周岁以下的1-4级革命伤残军人;
12.90 -99岁的老人;
13、低收入(月收入低于800元)70岁以上独居或只带残疾子女居住的贫困户;
14、民政、社保代管退休人员月养老金800元以下,60岁以上独居且生活难以自理。
二。服务项目:
以“立足社区、面向老年人、专业护理”为特色,根据老年人需求设置的服务项目可分为生活护理、家政服务、精神文化三大类,包括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医疗保健、心理咨询、康复。
三。申请流程:
具有本辖区户籍,符合上述14种服务对象的老年人,可向其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民政局提出申请,由镇(街道)民政局进行调查、审核、审批。符合条件的,安排工作人员免费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四。处理地点和服务电话号码:
处理地点:
莲花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高明区莲花镇街道泰华路197号。
洋河镇公共服务办公室:高明区洋河镇合力路1号。
明镇公共服务办公室:高明区明城镇明六路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更合镇公共服务办公室: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355号。
服务电话:
莲花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88230871。
洋河镇公共服务办公室:88802281。
明城镇公共服务办公室:88833109。
更镇公共服务办公室:88844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