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往届生生活补贴申请条件一览
临安往届学生生活补助申请条件列表
申请对象为临安区用人单位介绍的往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毕业7年内的本科毕业生;具有高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地级以上高级技师或技术专家、首席技师、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等。以上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申请条件:
(1)雇主的条件
①行政事业单位:临安区为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在体制上实行双重管理,并在临安区组织部办理登记发证手续的行政事业单位)。
②企业:税收收入已缴入区国库的各类企业,按企业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归属进行申报审核。
③对于其他用人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和基金会等。),发证机关为临安区政府行政管理部门。
(2)应用对象条件
2019年12月31日(含)以后,在临安区就业(创业):
1.来的时候已经取得了相应的学历或者职称(职称)
2.首次申请,需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含)。
2019年12月31日前在临安区下属单位就业(创业):
1.2018年1月1日(含)后首次在临安区下属单位工作(创业)或2013年12月12日(含)后首次在临安区工业企业工作。
2.来的时候已经取得了相应的学历或者职称(职称)。
3.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申请时已在原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创业人员须有营业执照和半年以上(含)纳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