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江新区关于开展中药科技城2022年公租房实物配租的公告
一、申请住房保障的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2年1月20日-2022年2月25日。
(二)审核时间:2022年2月26日-2022年3月26日。
(三)摇号时间:2022年中医药科技创新城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开摇号工作暂定于2022年3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住房、房租和物业费保障标准
(一)房屋的具体情况
初步确定有81套房子,每套面积约43.86m2,两室一厅,位于丝绸路以北、济生路以东(公租房、廉租房小区内)。
(二)租金和物业服务费标准
1.租金:根据公租房分配的实际情况,租金定为每月6元/㎡。根据部分申请人的收入,分别按10%、40%、70%收取租金。(1)低收入家庭和贫困人口按不超过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10%的标准收取。(2)收入不再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标准,但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倍的,按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的40%标准收取。(3)收入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倍但不超过2.5倍的,按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的70%标准收取。(4)对享受低保待遇的烈属和特困人员,免收租赁公租房租金)。
2.物业费:物业费每月0.25元/平方米。
三。分配对象、申请条件和提交申请材料
(一)分配对象
1.中医药科技创新城城镇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非农村户籍和尚未获得住房还款的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
2.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
3.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如果成年子女未婚、离异或丧偶,申请家庭可以决定是否将其算作共同申请人。
4.如果孩子成年后结婚,应该是单独一家。
5.成年时未婚的子女(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可以单独作为一个家庭。
(二)申请条件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为中医药科技创新城家庭的,至少有一名家庭成员取得辖区常住户口(市区户口);
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当持有居住证连续满3年,连续稳定工作满6个月。
2.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计算应包括申请日前两年内转让的房产、自有住房和租住的公有住房);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商业用房、写字楼等非住宅和机动车辆(残疾人代步车除外);
5、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6.国有土地上被征收的房屋,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自动获得配租资格。
四。住房分配
通过摇号方式将房源分配给具备配租资格的家庭,实现“人房”对应(明确一个家庭获得某栋、某单元、某小区某房号的公租房配租资格)。
住房分配规则
1.优先级分布。根据《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二层以上(含二层)的残疾特困人员中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老年人,配租二层以下的住房”。
2.摇一摇数字序列。第一组摇号人员为二级以上(含二级)失能特困人员中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老年人,第二组摇号人员为其他具备配租资格的家庭。
(二)相关情况的处理
中签家庭自愿放弃承租中签住房的,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以低保、特困人员待遇等欺骗手段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资格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已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由城乡建设科技城和交通部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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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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