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失业补助金领取

内敛什么意思2022-08-13  7

合肥失业补助金申领标准

合肥失业补贴申请标准

2019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累计缴费1年以上(含1年)的按200元/月计算,累计缴费1年以下的按150元/月计算;

2020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累计缴费1年以上(含1年)的按500元/月计算,累计缴费1年以下的按350元/月计算。

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失业保险待遇。

应用条件

2020年3月至12月,2019年以来劳动合同被终止或解除的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到县(市)、区(开发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现场或网上申领失业救济金:领取失业保险金后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处理时间

每月第四个工作日开始受理业务。

处理过程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通过现场办理和全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站si.12333.gov.cn)到各县(市)、区(开发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补贴(合肥市登记失业人员到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合肥市非登记失业人员到原单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救济只能申请一次,最长期限为6个月。失业补助金不折算缴费年限,从审批后的次月起按月发放,每月25日前发放到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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