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大连海葬后补贴哪里可以拿到?
答:去殡仪馆。
问:哪些人可以享受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
答:具有大连市户籍并按规定火化的以下人员:1。城乡低保;2.城市“三无”对象;3.农村“五保”对象;4.人体器官捐赠者;5.无法核实尸体来源的无主(已命名)遗体;6.要勇于牺牲人;7.在乡优抚对象;8.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三级以上的残疾、死亡家庭的父母;9.百岁老人;10.骨灰安葬方式直接选择海葬;11.不享受丧葬补助的城乡居民。
问:可以享受哪些免费项目?
答:殡仪馆提供的下列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免收:1。普通殡葬车辆运送遗体;2.3天内,存放普通冷藏(冻)柜遗体;3.火化费;4.骨灰普通存放的,免收5年的年存放费(存放时间不累计);价值200元的骨灰盒5.1个;6.1价值150元的卫生纸棺材。
问:如何申请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
答:符合免收费用条件的人员死亡后,原则上在其户籍所在地殡仪馆火葬办理基本殡葬服务免收费用手续(户籍在城四区的,在市殡仪馆办理)。殡葬承办人应向殡仪馆提出申请,填写《大连市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审批表》,由各殡仪馆提供。
问:办理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案:1。殡葬承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死者身份证、死亡证明(第四联)、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符合身份证明的对象免交基本殡葬服务费。
问:不同身份类别的人是如何定义的?
答案: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区、市、县民政部门颁发的《辽宁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2.市区“三无”对象:区、市、县民政部门出具的《大连市区“三无”人员证明》;3.农村“五保”对象:区、市、县民政部门核发的《农村五保供养证》;4.人体器官捐献者:市红十字会出具的证明;5.无法核实的无主遗体(姓名):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6.勇于牺牲自己的人: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7.农村优抚对象:民政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民兵民工证》、辽宁省民政厅颁发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定期抚恤金证》、《定期定量补助证》、《老年生活补助证》;8.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三级以上伤残死亡家庭父母:区、市、县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大连市计划生育特别扶助证》;9.百岁老人:居民身份证;10.骨灰安葬方式直接选择海葬:承担海葬的机构出具的海葬证明;11.不享受丧葬补助的城乡居民:其中1-16周岁未成年人出具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大中专院校学生出具教育部门出具的学生证。
问:如何界定骨灰安葬方式,直接选择海葬?
答:如果死者骨灰的安葬方式直接选择海葬,办理人需要先交费。死者去世当年骨灰海葬后,经办人持海葬证到殡仪馆办理退费。由于冬季、船期安排等特殊原因。,死者当年不能完成海葬的,海葬时间最长可延至次年4月。
问:谁负责核对死者身份?
答:殡仪馆应及时核对死者身份信息。经核实为免费对象的,办理免费手续;经核实不属于收费减免对象的,应当当场告知;经核实死者身份不确定或者死者家属对核实结果有争议的,应当先行垫付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由殡仪馆和有关部门复核或者殡葬承办人提供有效证明,并根据复核结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