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小学转学

巴基斯坦的首都2022-08-13  5

2021年秋季学期南宁经济开发区小学转学公告

为做好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2021年秋季学期小学转学工作,结合辖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收对象

具有南宁市常住户口,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经开区那洪、金凯区有效财产证明的二至六年级适龄儿童。(适龄儿童需持有国家学籍编号)

二。注册材料

(1)户口本。(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应提供各自的户口簿和能够证明家庭成员关系的证件,如出生证明或结婚证等。)

(2)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属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三种材料中的任意一种)。

以上材料应审核原件和复印件。用于适龄儿童转移登记的房产地址或其他合法稳定居住地址原则上应在2021年8月31日前具备居住条件。

三。注册时间

2021年7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四。注册地点

南宁市江南区高岭小学(地址:南宁市江南区友谊路金凯街高岭村8号)

五.审查和公布清单的时间

2021年7月25日,南宁市江南区高岭小学门口公布了通过申报材料复审的学生名单及学位。家长到学校核对名单,按时参加现场抽奖。

六。录取方法

(1)根据《南宁市义务教育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六条:“转学一般以就近为原则。如拟转入学校的班级学生人数确实已满(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可不接受拟转入学校,由学生本人的家长或监护人联系其他班额不足的学校进行转学。”根据2021年批次划分,我局将采取就近原则进行录取。报名人数超过空学位的,将于7月25日在文体教育局和社会公众的现场监督下启动公开摇号程序,摇号结果当场公示。

(二)现场摇不到号的适龄儿童,由我局分配到空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文体教育局实行一次性派位原则,不服从文体教育局安排者,不予二次派位。

七。注释

(1)请提前准备好相应材料,按报名时间到指定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间充裕,不用提前排队。提交材料的顺序与最终的转学结果无关。

(2)已确定接收学校的学生,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开学后两周内办理转学手续。

(3)报名时需要提供原件进行审核,并提交复印件。

(四)转学不得改变年级,不得参加入学考试,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毕业最后一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

(5)已在经开区公办小学就读的学生,原则上不再转入辖区内其他公办小学就读。

(6)吴圩区转学生由各校按学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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