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偿献血”指标(市献血服务中心提供)
一、积分规则
参加本市无偿献血,累计200ml始于1分,每增加100ml加0.5分,最高20分。
备注:1。献血应在本市(杭州地区)范围内进行;2.2010年1月1日前机采血小板每次按800ml计算;从2010年1月1日起,每个治疗单位使用200毫升,1.5个治疗单位使用300毫升,2个治疗单位使用400毫升。
二。证明材料
已经实现数据共享,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