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互转缴费年限计算
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相互转移缴费年限的计算方法如下:
1。被保险人的居民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养老保险:
①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存款全部并入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或折算为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2。职工养老保险转居民养老保险:
(1)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转入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②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计算为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注:
参保人在本省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达到企业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或待遇领取年龄时,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达到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待遇领取地确定为我省。本人申请确认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企业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前,个人账户中的存款合并计算。应由转出地和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资金转移,不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跨系统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