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入境和过境货车处理点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进出境货车疫情控制,建立健全进出境货车司机疫情控制机制,根据《关于建立健全进出境货车疫情控制机制的通知》(文房办函〔2022〕29号),要求“温防疫码”异常的货车司机在货车驾驶室门外和货物上加盖专用印章 并要求驾驶员扫描“位码”[S2/]现将各县(市、区)和省级产业集聚区外地货车处置点公告如下:
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