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流程
报销流程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持医保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就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规定的费用由医院支付,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金额后的费用,由个人现金支付。
2.参保居民因急诊、异地就医、长期异地就医,到中国人寿城市各分公司办理个人零星医疗费用报销。经材料审核和费用核实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规定的费用,由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和中国人寿黑龙江分公司分别划入个人银行账户。
3.被保险人肾移植术后使用的抗排异药物费用的报销。报销时应提供定点医院的处方、医院或药店的医疗费用收据(注明所购药品的名称和数量)、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审批表(复印件)。应根据上述材料建立个人病情档案,确认手术期,出具特殊疾病门诊治疗证明。每季度末,在20日至25日之间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