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
参加培训或自学提高技能,符合条件的各类劳动者(包括本省灵活就业的家政服务人员、贫困劳动力、“两幼”、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新型职业农民、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士兵、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和企业职工、在粤就业的港澳台人员等。);不包括超过法定劳动年龄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校学生、已退休或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其中,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农村学生、2年内毕业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学生等“两青年”可同时申请每人500元生活费补助。
注:外省在粤务工人员须持有我省签发的有效居住证,港澳台在粤务工人员须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处理条件
(一)户籍、常住户口或就业地在高明区的各类劳动者。
备注:申请时,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就业地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提交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业地在高明区的证明(详见《申请材料》和办事指南)。其中,居住证明为高明区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就业证明为高明区工作单位合法参与证明。
(2)自费参加培训或自学提高技能并取得相应证书(包括我省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国家授权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国家技能等级证书,我省颁发并纳入补贴范围的特种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和培训证书)。
(3)持有广东省发行的社会保障卡。
注:
(一)已享受企事业单位免费技能提升培训的劳动者,不得重复申请本培训项目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2)参加培训时符合申请条件,但审核发放补贴时不符合条件的,不得申请相应补贴。
(3)同一劳动者一年(自然年度)内可申请三次技能提升补贴(含机构提供的免费培训),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同一工种的证书只能申请一次补贴;以及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不得重复申请和享受。
(4)近3年内弄虚作假、骗取技能补贴的,不得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申请期
自证书签发之日起12个月内。
处理流程
(1)应用。符合补贴条件的个人,应在相关证明发放之日起12个月内登录“佛山市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平台→补贴申请”或“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请管理信息系统”,逐项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附件要求见“申请材料”),向户籍所在地、常住地或求职地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符合享受生活费补助条件的,应当一并申请。
注:未注册用户需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完成实名注册系统认证后,方可申请补贴。
(2)审计。各级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收到补贴申请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审核中难以确认的相关信息可退回,并要求申请人配合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通过的,进入公示环节;审核不合格的,不予补助,并注明不合格原因。
(3)宣传。审批通过后,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请管理信息系统”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并经核实的,取消补助资格;经核实举报事项与事实不符且不影响补贴发放的,按规定发放补贴。
(4)付款。公示无异议的,由各级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公示通过后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至申请人指定账户。
申请材料
除填写系统信息外,申请人还须上传以下相关材料原件(照片或扫描件)作为附件(附件应根据材料名称命名,如正面扫描的身份证、正面扫描的银行卡等。):
1.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港澳台人士上传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反面和台湾省同胞回乡证。
2.申请人可正常使用的银行卡或社保卡(已开通金融功能)的正反面(银行卡背面需本人签字)或存折的首页。千万不要用别人的银行卡或存折。注意:系统必须详细填写“分行名称”后才能成功发行。填表:XX省XX市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支行例如: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高明XX支行。
3.如果是省外,请上传高明区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正反面(广东省居住证不清楚的,需要提供流动人员办理居住证的历史记录,下同)或者您在高明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外省户籍的,需分别上传我省签发的广东省居住证正反面和申请人在高明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证明(其中高明为常住户口的,可只上传高明签发的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不上传参保证明)。
5.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毕业2年内“两小”农村学生、城市低保学生(仅困难人员申请生活费补助时提供)的认定材料。
6.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在校生、非退休人员或领取养老金人员的身份证明材料(仅由系统提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校生/退休人员或领取养老金人员不得申报”但实际不属于提示人员范畴的申请人提供)。7.经办审核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受理机构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高明区的经办部门是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电话是高明区:88823463,88231920。
描述
1.在系统提供的信息中,标有红色*的内容为必填项。如果补贴申请因信息不完整或错误而被拒绝,则需要重新申请。
2.附件必须以材料名称命名并上传(如正面扫描的身份证、正面扫描的银行卡等。).
3.为节省申请人的时间,提高申请成功的效率,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可在申请补贴前登录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https://ggfw.gdhrss.gov.cn/gdggfw/index.shtml)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确认证书信息已入库。如果证书信息没有入库,补贴信息系统无法验证证书的真实性,将无法通过补贴审核。
4.如果使用社保卡金融账户,请先到银行开通金融功能,以便补贴资金进入社保卡金融账户。
5.提交申请后,申请人可通过“办理结果”查看办理进度和审核结果。
6.劳动者的认定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发放补贴条件时的身份为准。参加培训时符合申请条件,但审核补贴发放时不符合条件的,不得申请相应的补贴。
7.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骗取、骗取或者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一经查实,按照《广东省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