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里水镇禁养烈性犬区域有哪些
南海区《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适用范围
肥水不养狗
南部地区:金童街、姜妍路、丽水大道南(下塘路)、新兴路、文化街至金街的闭合环路所划定的区域。
北部地区:以和顺姜妍南路、和顺大道、市场一路、和顺花园五街、文教路、李和路(和顺大道段)、美景桥、金贤路、金花西路、姜妍北路、和顺桥、和顺姜妍南路为界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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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禁止养烈性犬
根据《佛山市养犬管理规定》,市区禁止饲养烈性犬,但盲人饲养的导盲犬和重度残疾人饲养的助残犬除外。全市有27种烈性犬,具体如下:
除了规定的犬种,在市区带狗外出也要注意
●为犬只携带免疫证明或佩戴相应的犬只标签;
●牵犬带长度在两米以下的牵绳并佩戴咀嚼或口套等防护用品,或放入笼中;
●有效阻止狗的攻击;
●避开行人,尤其是老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犬只应当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领或者携带;
●在人多的地方、电梯里,要抱狗或扎紧狗绳,带狗靠近;
●立即清除狗狗排出的粪便。
违者每人最高可被罚款5000元
违反《条例》规定,在市区饲养烈性犬的,由城管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5000元罚款,对个人处2000元罚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不遵守市区养犬管理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2000元罚款,对个人处2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