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禁养烈性犬范围列表(正在更新...)
禅城区犬类管理城区
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禅城区养犬管理城市市区范围的通告》,按照《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工作要求和禅城区实际情况,禅城区范围内划定祖庙、张槎、石湾街道办事处以及南庄镇南庄社区、李记社区、滨江社区、人和社区、鹭岛社区为适用区域。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南庄镇犬类管理城市市区示意图)
顺德区《佛山市养犬条例》的市区范围
其中,大良、容桂、伦教、刘乐均纳入市区,陈村、北郊、乐从、龙江、杏坛、均安的建成区和部分工业园区纳入市区。这意味着,除盲人饲养的导盲犬和重度残疾人饲养的助残犬外,禁止在市区内饲养烈性犬。
北滘镇烈性犬禁养范围
陈乡镇禁止烈性犬范围
梁杰街禁止烈性犬范围
安贞烈性犬禁养范围
乐城镇烈性犬禁养范围
刘乐街禁止烈性犬范围
龙江镇烈性犬禁止范围
伦街禁止烈性犬范围
容桂街禁止烈性犬范围
杏坛镇禁止烈性犬范围
南海区《佛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市区
1。桂城街
整个地区
2。九江镇
北至新地西路,南至蒋斌路,西至御江华府,东至富力西江10号。
上述区域所指的路段是指道路两侧的第一排建筑和道路沿线的物业小区。
3。西樵镇
东碧社区、乔媛社区、乔华社区、江桥社区、西樵乡社区、西樵山风景区、爱国社区的部分区域(高橋路以东的区域)、崇南社区的部分区域(三盛怡景园在崇民路以北和崇民路以南的区域)、民乐社区的部分区域(崇民路以东的区域)。
4。丹灶镇
丹灶小区:丹灶大道关山涌以东,海安路、叶公大道(含碧桂园)以南,乔丹路以西,桂丹路以北;
金宁小区:东至鸣沙北路,南至金叶路(含怡雅名苑、金逸豪庭、上林一品),西至南铁丁伟,北至桂丹路。
5。狮山镇
艾博湖区:广运路以南(华永村、华永工业区除外)、红星南路以北、科技北路以西、兴业北路以东。
官窑中心城:姜妍路以南,关静路以北,振兴北路、振兴南路以西,沙塘路以东。
松岗中心城:商业大道以南、姜妍北路以北、松岗大道以西、松岗叶公大道以东。
罗村中心城区:状元路以南,佛罗路、外滩北路以北,北湖三路、桂丹路、南湖二路、傅佥路、罗湖中路以西,罗村涌以东(含罗村高中片区)。
6、大沥镇
大李地区:
(1)北至广佛路——东至金茂大道——中边路——南至李星花园一巷西——西至诸暨南路;
(2)北至雅瑶水道—东至岭南路—九龙公园—南至广佛路—西至何炅路。
盐步地区:建设西路以北——盐步大道以东——穗盐路以南——百德广场西路以西。
黄岐地区:北至鄱阳路-东至七西路-杜鹃路-宏伟路-南海路-南至南湖路-西至黄海路-宜兴大道-牡丹路-东湖路。
6、肥沃的水
南区:由金童街、姜妍路、丽水大道南(下塘路)、新兴路、文化街至金街的闭合环路所划定的区域。
北区:以和顺姜妍南路、和顺大道、世昌一路、和顺花园五街、文教路、李和路(和顺大道段)、美景桥、金贤路、金花西路、姜妍北路、和顺桥、和顺姜妍南路为界的区域。
高明区城区犬类管理
2020年7月,高明区制定了具体城区,8月27日高明区政府常务会议正式通过。
确定12个养犬区范围
高明将中心城区核心区、三洲区、Xi安区、富湾区、杨梅区、仁和区、明城区、石塘区、更楼区、白石区、新圩区、合水区等12个区划为高明区“市区”,并
莲花镇核心区及莲花镇街道烈性犬禁养范围示意图▲
洋河镇烈性犬禁养范围示意图▲
明城镇烈性犬禁养范围示意图▲
更镇烈性犬禁入范围示意图▲
三水区城区犬类管理
西南街
云东海街(分为两个区)
白坭镇
乐平镇(分为4个区)
区域1
2 -1区
区域2 -2
第三区
四个区
芦苞镇
大唐镇
南山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