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下半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一)
为做好2021年下半年思明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承认范围
(一)2021年,在厦门市思明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符合免试资格的2021年教育硕士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须持有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二。测定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户籍在厦门思明区;
2.持有厦门市思明区居住证(有效期内);
3.持有港澳台居民在厦门市思明区学习、工作、生活居住证或者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5年有效期内为台湾居民参加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4.厦门市思明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
5.厦门市思明区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并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毕业并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以上;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有中等师范学校及以上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3.申请幼儿教师资格,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以上的系列国民教育学历。
(5)达到国家语委发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水平,其中汉语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
三。认证程序
(一)网上报名。教师资格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申请人网上报名门户”进行申报,填写报名信息。申请人的用户手册请参考附录1。
同一申请人一次只能申请一个教师资格,申请成功后一年内不能在全国范围内申请第二个教师资格证。
(二)报名时间:2021年11月4日—2021年11月19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7:00-24:00,逾期不接受报名)。
(三)身体检查
1.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标准和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要求执行(详见挂牌教育局网站“教师资格”栏目)。
2.体检医院:厦门市第一医院、厦门市第二医院、厦门市中医院、厦门市中山医院。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
3.体检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可前往指定医院体检(2021年9月7日后体检结论有效)。
(四)现场确认
我区现场确认将于2021年12月7日开始,具体现场确认天数根据我区网报用户数量确定。
经确认的网上预约方式、办理地点、具体天数及相关要求将于11月下旬在“思明区政府网”上公布。请及时关注。 gt; gt gt
(5)咨询电话
862742(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926522(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四。申请材料
(一)所有申请者提交的材料
1.《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原件,由上述指定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合格”并盖章。
2.《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并拍照签名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注册成功后,可以在预览教师资格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果在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请重新上传)。
3.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版本,人像比例合理,图像清晰)。用圆珠笔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资质类型、学科。网上照片为JPG/JPEG格式,不超过200K)。
4.教师资格健康申明卡和代理人(申请人或代理人)签署的防疫安全承诺书(附件3)。
(2)应提供现场核查文件
1.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办证的,提交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办证的,提交有效居住证原件;在学校所在地申请办证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证明原件,国外学历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证明原件。学历信息与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以不提交。
4.考试合格证书。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的,可不提交,否则,申请人应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打印,以便进一步确认。符合免试资格条件的2021届教育硕士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须提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的可不提交。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与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上述原始凭证经核实后,应退还给我。
五、特别提醒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员,不具有教师资格”。认可机构通过公共安全管理平台对申请人的信息进行审核。
(2)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硕士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教育硕士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的通知》(闽教办〔2021〕2号),符合免试资格的2021年教育硕士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必须持有师范学校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三年有效期内只能使用一次。申请其他科、学科教师资格认定的,不免试,必须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六。注释
(1)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是指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rz/,网站上核实的学历包括自考文凭等。
(2)现场确认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申请人可委托他人办理。必须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
(三)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一年。
(4)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者,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2日
1.教师资格认证申请人使用手册(点击下载)
附件2。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点击下载)
附件3。教师资格健康申明卡和防疫安全承诺书(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