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2021年天津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生育保险费由天津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征缴。
1.用人单位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之和的0.5%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
2.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4.无法确定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照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5.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在税前列支。
6.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的,应当在资产清算时,按照上一年度本市人均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保险待遇水平预留怀孕女职工的生育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