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三水区乐平镇共有产权房购买需要什么条件?
购买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共有产权房的条件:
1.购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购买个人或家庭共有产权住房:
(一)三水区户籍居民:
①申请人户籍在三水区(户籍在乐平镇优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②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商品房(包括住宅、商铺、写字楼等。)在佛山,且5年内无住房转让记录;
③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享受过佛山市农村宅基地政策。
(2)新公民:
①申请人常年在本辖区工作生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三水区居住证(乐平镇居住证优先);
②申请人在本区连续购买社保5年以上,并在申请期间保持参保;
③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商品房(包括住宅、商铺、写字楼等。)在佛山,且5年内无住房过户记录。
2.共有产权住房的申请家庭由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组成。家庭应当确定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由申请人办理共有产权住房的相关申请和确认手续。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与申请人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扶养和收养关系。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已在佛山市以产权调换形式签订购房合同或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或持有未办理赠与、继承或其他不动产登记手续的佛山住房,不得在我街道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4.购房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配售共有产权房:
(1)符合购买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补贴家庭;
②申请人为乐平镇户籍或持有乐平镇居住证;
(3)法律法规或国务院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共有产权住房优先供应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