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时间

日抛隐形眼镜2022-08-13  8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广东省教育厅根据有关规定,近日修订了《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实施办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原文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师函〔2011〕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教师办〔2015〕3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发〔2013〕9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硕士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发〔2020〕5号) 师函),结合我省中小学(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和幼儿园)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要求,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中小学教师队伍为目标,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导向,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严格确定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和程序,完善教师资格制度,严把教师职业准入关,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改革,提高中小学教师资格准入标准,创新教师资格考试内容、形式和评价,引导教师教育改革;加强对申请人职业道德、教学能力和教师专业发展潜力的考察;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办法,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确保教师职业准入;统筹管理教师,逐步建立和完善教师职业准入和管理制度。

三。主要内容

(一)检查方法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采用纸笔测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通过选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演示)、评分等环节。

每科笔试时间为120分钟。20分钟备课,20分钟答题,讲课,答辩。

(二)考试内容

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定,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订购。如果考试没有统一的教材,考生可以通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的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1。笔试内容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从事教师职业时应当具备的教育理念、职业道德和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科学素养和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教学、学生辅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传授的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教学设计、实施和评价的知识和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科目如下:

(1)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科目有两科:第一科为综合素质,第二科为教育知识与能力。

(2)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科目有两个:第一个科目是综合素质,第二个科目是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3)初中、高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有三:科目一综合素质,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4)初中、高中的学科知识和教学能力科目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文化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6)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资格考试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共有三个科目:科目一综合素质、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其中科目三的考察结合面试进行。

2。采访内容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认知、心理素质、外貌、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质,以及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基本教学技能。

面试题目如下:

报考面试学科(学习科)应与笔试学科(学习科)一致。

(1)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面试科目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

(3)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与笔试科目知识和教学能力科目一致。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践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面试,按照《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践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粤函〔2016〕37号)进行。

候选人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研究生、三年级以上本科生、毕业年度专科生、广东省幼儿师范学校学生。

4.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居住证,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有效期为五年。

上述人员已参加笔试,且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或未取得笔试合格成绩但按规定可免试的,可报名参加与笔试科目一致的面试。

(四)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达到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港澳台居民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秘书管理司、中共中央台湾省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办〔2019〕1号)执行。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考;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在教师资格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2019〕1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5)豁免条件

2021年及以后年度毕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在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可免试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或全部科目。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者,在有效期内可免试一次授予相应的教师资格。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硕士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具体通知》(教师函〔2020〕5号)。

(六)考试时间

根据国家统一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每年分春秋两季举行一次。笔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3月和11月,面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1月和5月。具体考试时间以教育部考试中心发布为准。

(七)申请程序

1.笔试报名、确认、缴费。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考生必须保证自己的报名信息真实、有效、合格。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填写错误信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者,后果自负。

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

2.面试报名及确认,缴费。各科笔试合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按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面试。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应提交本人身份证件、户口本或居住证、学历证明(学生提供学籍证明)等材料,按照考区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完成报名确认。报名信息已确认的考生可进行网上缴费。

3.准考证的获取和打印。笔试和面试的准考证在报名通过并完成网上支付后,由教师资格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生成,在考前规定时间内提供给考生下载打印。

(八)考试过程

1.笔试过程。考生凭准考证和指定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到达笔试中心参加笔试。

2.面试流程。考生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凭准考证和指定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流程参加面试。

(1)抽题。根据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两个试题中选择一个,其余类别只选择一个试题)。考生确认后,电脑打印试题清单。

(2)备课。考生带着试题清单和备课纸进入备课室,编写教案(或活动演示计划)。准备20分钟。

(3)回答规定的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的面试房间。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两个规定问题,要求考生作答。五分钟。

(4)试讲或演示。根据考生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是10分钟。

(5)回复。考官围绕考生讲课(或演示)的内容提问,考生作答。五分钟。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考生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按省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

(九)成绩和结果

教育部笔试中心组织统一评卷,笔试成绩合格线由教育部确定,同时公布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合格并符合上述第(三)条相关规定者,方可报名参加面试。面试考官根据评分标准对考生的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面试资格线由省教育厅确定。

笔试和面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通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考生如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复核。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成绩复核,复核结果由受理机构通知考生。

笔试、面试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教师资格考试证书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是考生申请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四。相关事项

(一)考试费。教师资格考试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收取。

(二)实施时间。本办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五、工作分工

(1)省教育厅负责统筹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改革,指导各地高校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

(二)上市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的实施,负责本辖区内各级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的统筹协调,确保本辖区内设置足够数量的合格考点,充分满足广大考生的报考需求。根据教育部和省的要求,负责聘请合格的面试考官,建立考官数据库,组织考官培训等。

(三)全省各级学校要积极配合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承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工作,积极提供场地作为笔试和面试的考点,并按要求配备工作人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资格考试机构不得组织教师资格考试培训。

六。工作要求

(一)系统设计和总体规划。正确处理教师职前培养、资格准入和岗位聘任的关系,建立相互衔接、相互支持、相互融合的运行机制;妥善处理新老人员交接和新旧政策衔接,实行平稳过渡;统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引导、考试管理、资格认定等主要环节,系统推进改革。

(二)高度重视,层层负责。教师资格考试改革涉及面广、任务重、社会关注度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教师资格考试改革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周密部署,稳步实施,确保改革平稳顺利进行。

(3)以人为本,公平择优。以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教育为目的,为考生提供专业考试服务。坚持考试的科学性、规范性、公平性,选拔最优秀、最擅长教学的合格教师。

(四)加强监管,确保安全。加强安全保密,确保笔试试卷和面试测评系统的安全。建立与保密、无线电管理、公安等部门的协调机制,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巡视检查全省各地笔试、面试考点的组织实施情况。

(5)规范资助,加强保障。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报名考试费应当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针对从事值班、监考、巡考、试卷保密等工作的考试工作人员和面试考官。在运送试卷和法定节假日举行考试期间,各级考试组织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量、工作强度等相关因素,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一次性劳动报酬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地考试巡视考务费和监考费标准,并及时发放相应的劳动报酬。

(六)强化监督,严明纪律。确保考试在阳光下进行,严格纪律要求和责任追究制度。严禁在教师资格考试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管理、监考及其他与考试有关的人员和报考者,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坚决处理。

(七)总结经验,优化方案。推进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要注意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我们要认真总结改革经验,为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考试制度提供有益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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