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策略:
关于佛山线下学科校外培训费的通知
佛山市发改局、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线下学科培训机构: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转发的《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粤发展改革委发〔2021〕2391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佛山市线下学科校外培训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定价区间:
义务教育阶段学科校外培训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经省政府授权,市政府制定在本市注册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普通高中学生线下学科校外培训费参照执行。科目范围包括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
二。费用:
佛山义务教育线下校外培训基准收费如下:
单位:人民币/课时/人次。
备注:
1.课时的标准时长为45分钟。实际持续时间不一致的,按照时间与长度的比例折算收费标准。
2.上述收费标准为学科线下校外培训的收费标准,已经包含培训资料等。培训机构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其他费用。
线下学科校外培训收费浮动幅度不超过基准收费的10%,浮动幅度不限。
对于普通高中学生,线下学科的校外培训费参照执行。
培训机构应按要求向社会公示具体收费标准。
三。执行时间:
此收费标准从2022年春季学期开始执行。实施期间,国家和省对线下学科校外培训收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策解读:
一、《佛山市发改局等三部门关于线下学科校外培训收费的通知》(通知)出台的背景
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明确要求:坚持校外培训的公益属性,将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科学合理确定定价方式,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滥收费、过度逐利行为。
为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NDRC价格〔2021〕1279号) 其中明确要求线下学科校外培训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制定,或者由省级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授权制定。 围绕浮动幅度,浮动不得超过10%,浮动可以无限制;各地要在2021年底前出台义务教育校外培训收费政府指导价管理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转发的《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粤发展改革委发〔2021〕2391号)明确规定,将义务教育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网上校外培训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制定。线下学科校外培训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由省级政府授权上市的各级人民政府制定。
二。关于适用范围
《通知》适用于我市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举办的线下学科培训机构。对于普通高中学生,线下学科的校外培训费参照执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校外培训范围的通知》(教督导发〔2021〕3号),学科范围包括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
三。关于班级类型和收费标准
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粤发展改革委发〔2021〕2391号),线下学科培训课程类型为:10门及以下、11-20门、21-30门。
根据政策要求,在成本调查测算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当前收费水平、学生家庭承受能力、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珠三角其他城市校外培训收费水平,确定我市线下学科校外培训基准收费标准为10名学生、脱岗型55元/课时、11-20名学生班型45元/课时、21-30名学生班型
培训机构可按照基准收费标准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的原则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标准收费标准是45分钟作为标准课程持续时间。如果实际时长不同,则按比例折算。
收费标准已经包含培训材料费,培训机构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其他费用。
四。关于实施时间
从2022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2022年春季学期以我市教育部门公布的春季学期开学时间为准。
五、相关要求
根据《转发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3部门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佛发改收费函〔2021〕48号)等文件要求:
1.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训费用,不得在培训费用之外收取其他费用(包括培训资料费)。
2.校外培训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通过网站、收费场所、网上申请、公开媒体等方式,将校外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教师资格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开。
3.校外培训机构应当按照要求报送招生简章、收费标准、教师资格等信息。,连同上一年度的收入、成本、利润、关联交易和政策执行情况,于每年6月底前报送当地教育、发展改革和市场监管部门。
六。投诉渠道
如果校外培训机构不按照政府指导价收费,不按要求公示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等信息,市民可以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