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通知》(教基办〔2021〕13号),深入推进“五项管理”和“十项措施”, 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生作业管理,推进作业设计改革,改进作业。
第一,坚持正确的思想导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德育为根本任务,落实“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坚持科学管理,遵循教育规律,把握作业的教育功能,提高教师设计作业和运用作业改进教学的能力,完善家校合作教育机制,引导家庭树立科学育儿理念,搭建社会化教育平台,切实减轻学生繁重的作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身心成长。
二。完善运营管理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完善运行管理规则,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并在校园内公示。学校要切实履行作业管理主体责任,加强作业全过程管理,每学期开学时制定学生作业计划,加强年级组、学科组作业统筹协调,合理确定各学科作业比例结构,建立作业总量审核监督和定期质量评价制度。
三。根据课程标准进行教学。学校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组织安排教学活动,严格从“零起点”安排教学,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禁止超大纲超进度教学,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教师布置作业要紧扣课程标准和教学进度,帮助学生完成学习任务,掌握教学内容。严禁布置超出课程标准和进度的作业。
四。严格控制工作总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作业总量控制和作业检查制度,按照年级做好作业的学科平衡。小学一二年级没有书面作业,巩固练习可以在学校适当安排;其他小学年级书面作业平均每天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每天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合理控制书面作业总量。
五、提高作业设计能力。教师要自觉担负起作业设计的主体责任,提高作业设计能力,合理安排预习、复习、巩固、拓展等环节,根据学生的认知能力、学习状态、学习习惯等实际情况,设计不同层次的作业,减少对教材的依赖,杜绝作业装订和重复抄作业的现象。
六。提高工作设计的质量。学校要把作业设计作为校本教研的重点,系统创新地设计符合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作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组织作业设计培训、教研活动,以及优秀作业评选和展示交流活动,加强优质作业资源的共建共享。教研机构要加强对学校作业设计和实施的研究指导。
七。推进经营形式改革。各地、各校要积极探索多维作业模式,科学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广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实践作业和过程作业,摆脱书面作业的单一模式,增加阅读、探究、小组合作等多种作业形式,重视强化作业的过程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学生独立完成,不增加学生和家长负担。
八。扮演作业判断的角色。作业可以诊断和改进教学。教师要分批完成所有作业,不仅要关注作业的结果,更要关注作业的过程和习惯,采用多元化的评价方式,及时向学生反馈作业的结果,认真分析学生作业错误的原因,改进教学,帮助学生分析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学困生的辅导和帮助,更好地开展后续学习。
九。规范作业布置行为。学校要规范实时通讯工具的使用。严禁利用微信群、QQ群布置作业。禁止发布学生作业、考试成绩、批评表扬、拉票评价等信息。在群里。禁止发布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评论、图片等信息。严禁教职工在群内发布商业广告或商品营销信息。教师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代为完成的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十、加强教材管理。坚持“一科一补、学生自愿购买、学校自由购买”的原则,学生使用的教材必须选自《山西省中小学教材目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变相强迫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销售任何教辅材料。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组织开发教学辅助资源,供学生免费使用。
XI校内校外同步减负。学校要重视与家长的沟通,加强家校合作教育,教育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合理安排学生课余生活,积极营造良好的家庭学习环境。坚决防止校外培训机构给中小学生布置作业,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十二。切实减轻教师负担。学校要严格控制各类社会事务进入校园,切实减轻因督导、检查、评比、考核、调动、借用等事项给中小学教师造成的负担,保证教师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和教师充足的批改作业时间。探索利用信息技术管理学生作业,应用信息技术、智能、大数据生成作业、批改作业、反馈作业完成情况等。,减轻教师负担。
十三。加强运行检查监督。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作业管理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作业管理和评价的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作业总量和质量定期评估检查制度,对作业设计不合格的学校和教师加强监督指导,提出整改建议;对作业管理问题多、监管不力的学校和违规布置作业的教师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问责。
十四。舆论的持续宣传和引导。积极宣传各地作业管理的优秀案例,推广典型经验,引导学校和家长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和教育观,关注学校的长远发展和学生的全面终身发展。建立良好的家校合作关系,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家长和社会对新教育理念的理解,努力营造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十五。完善监督问责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作业管理纳入县域义务教育和学校质量评估。教育部门要及时调整完善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的督导评估指标,将学校作业质量和工作量纳入督导内容。各地要设立监督电话和举报平台,畅通反映问题和意见的渠道,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确保义务教育学校运行管理有效。
山西省教育厅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