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热爱生态保护事业;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日至2003年12月2日期间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所需具体条件以《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名单》要求为准。
(二)主要情况与申请不符。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的;立案审查期间或者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被认定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以及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以之前学历报名;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
6.因不诚实而被处决的人;
7.法律法规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招聘在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网站(http://sth JT . Shanghai . gov . cn)公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注册网站是http://zk.snhrm.com。(有关具体的注册程序,请参见注册页面上的“注册说明”)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0日00:00至2021年12月12日24:00。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2月10日8:00至2021年12月14日12:00。
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期间,资格审查通过前可以更改报名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更改报名信息。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2月15日14:30-17:00
2.资格审查地点。陕西省环境保护综合办公楼18楼4号会议室(xi市西影路112号)
3.携带资格考试信息。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表(注册后打印)、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网上核查报告,并留存个人用户名和密码,以备现场学历核查。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境外学历、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证及中国驻外使领馆相关证明材料。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交干部管理机关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未同意报考考试合格证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还必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与岗位相关的工作经历等。)对应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网站(http://sth JT . Shanghai . gov . cn)公布。面试满分100分。面试结果当场告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评价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能力、言语表达和风度、专业知识基础和应用能力。面试时间12分钟。面试成绩并列的,当场加试。
面试结束后,面试人员的成绩将在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网站上公布。根据面试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名单在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公布。
(五)体检
体检安排在三级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试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试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且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中,从面试成绩最高到最低依次递补。合格的体检者进入检查。
(六)调查
组织对合格人员的考核。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素质和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参加该招聘岗位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从面试成绩最高到最低依次递补。替补人员先体检,体检合格的再考察。
(七)宣传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以及拟聘用人员的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
(八)就业
公示期满后,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审批表》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新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转移等相关手续,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因个人原因引起的与新聘人员聘用无关的纠纷或其他事宜,由本人负责。
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执行。试用期内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失败的人将被解雇。
三。相关要求
(1)纪律要求。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平公正,省生态环境厅及相关直属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中提交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应当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公开招聘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疫情防控。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的人员,从进入资格审查现场到离开,必须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做好体温测量,佩戴口罩(查验身份证件时应摘掉口罩)。正常体温(不超过37.3℃);只有“健康码”和“旅行卡”为绿码者才能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所有来陕和回陕人员,除满足以上所列健康码和体温要求外,还需在面试前48小时内提供资格复审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疾控部门要求进行家庭健康检测和集中健康检测的;有在中、高风险区所在的、疫情突发的区、市居住史,离开上述地区不超过14天的;在疫情爆发21天内居住在该社区的候选人;在国外居住不满28天者,不得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资格复审、面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四。重要提示
(1)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进入面试的,该报考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报考者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网上考试、面试前的资格审查、考察、公示、聘用监督等,贯穿招聘全过程。
报考人员应提前注册“陕西卫生码”或“xi安一号码”,以便面试前现场查验。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现场面试、体检不收取任何费用,食宿交通费用应聘者自理。
(二)联系信息
1.政策咨询:省生态环境厅咨询电话029-63916173(工作日8:00-11:30,14:00-18:00),主要回答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招聘岗位工作职责、招聘资格、资格复审到考察阶段。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29-85256950 85268809(工作日8:00-11:30,14:00-18:00),主要解答网上报名操作相关问题。
3.监督电话:029-63916252(驻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09-63916280(直属机关纪委)
附件1: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名单
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附件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