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什么情形需要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济南什么情况需要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①再就业;
(2)应征服兵役;
③移居国外;
④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⑤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培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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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济南领取失业救济金
(一)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
(2)身份证(或居住证);
(3)社保卡(或银行卡)。
两回户籍领取失业救济金。
(1)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2)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非济南户籍)(一式两份,从市社保局官网下载)
(3)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