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养老保险中断了怎么办?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养老保险中断怎么办?
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作为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答: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费的期限,按照其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计算。
①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缴费年限最长为12个月(每缴费满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3个月);
②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18个月;
③累计缴费时间超过10年(含)的,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期限与前次失业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什么情况需要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①再就业;
(2)应征服兵役;
③移居国外;
④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⑤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培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