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杨浦区公租房申请条件(附申请对象)
一、申请对象
符合杨浦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并为杨浦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过贡献的各类家庭和单身人员,已取得杨浦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家庭和单身人员,需退出市场,重新申请杨浦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
申请人为单身者,单身者为主申请人;申请人为家庭,家庭需要确定一个主申请人。现有家庭的申请人不得单独申请,必须携带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一同申请。
二。应用条件
申请本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主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二)已与本辖区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单身申请人或所有家庭成员申请本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二)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住房政策保障。
注:信息来自杨浦公租房微信官方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