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养老金调整新政汇总
”“天津2021养老金调整新政汇总:
一、调整范围
自2021年1月1日起,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按照《关于印发国务院老弱病残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工人退休退职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办理退休。
二。调整方法
(1)定额调整
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8元。
(二)挂钩调整
1.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在企事业单位缴费满15年以上的退休人员,在每人每月增加30元的基础上,缴费满15年以上的,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每人每月增加2元。
2.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2020年底按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1%增加基本养老金。
(3)适当的倾斜度
1.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年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安置在企业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军队转业干部,按本通知前述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月基本养老金不足3470元的,补足至3470元。
三。资金来源
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其他人员按原渠道收费。
四。发行时间
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于6月底前发放,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于今年1月至6月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