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失业人员(女16-50周岁,男16-60周岁,女A,1966年8月出生,失业须在2016年7月前办理)符合下列条件,从失业保险基金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提示:如果你想中断就业,你必须具备两个特征,即
因为我自己的原因
②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如果你只有其中一个特征,那就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况: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用人单位因克扣、拖欠工资或者未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了失业登记;
(四)有岗位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
二。处理材料
1.宁波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宁波市失业人员登记证
(以上两份证明材料下载地址:http://www.zjnb.lss.gov.cn/shbx/sybx/xzzx/#Menu=313)
3.劳工合同
4.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5.拍两张一寸照片。
6.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7.居住证或暂住证(异地)
8.所有附属协议和原始发票(灵活员工)
Ps:个体工商户业主还应提供工商、税务机关注销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的有效证明。
三。处理过程
(1)流程图
(2)节略文本
失业人员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相关材料到其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外地城镇户籍失业人员到其暂住证(居住证)所在地镇(街道)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农村合同制工人向工作单位所在地镇(街道)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再到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审核。
四。处理地址和电话号码
宁波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兰江街道宝卿路128号
0574-62712677
周一至周五:9:00-17:00
宁波国家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国宁波江南路599号宁波科技大厦
0574-87902579
周一至周五:9:00-17:00
宁波市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仑四明山路700号泰和商务大厦三楼
0574-12333
周一至周五:9:00-17:00
宁波市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金华南路55号
0574-12333
周一至周五:9:00-17:00
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环城北路西段499号
0574-87668416
周一至周五:9:00-17:00
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海曙区县前街61号海曙区行政中心1号楼9楼
0574-87451776
周一至周五:9:00-17:00
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鄞州区新城区汇丰东路225号
0574-87406530
周一至周五:9:00-17:00
宁波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象山天安路999号南部新城商务大厦1号楼
0574-12333
周一至周五:9:00-17:00
宁波市宁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海县桃源街道气象北路778号
0574-59971566
周一至周五:9:00-17:00
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奉化河头路151号
0574-12333
周一至周五:9:00-17:00
宁波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白沙街道北三环东路1999号
0574-12333
周一至周五: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