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大专毕业生可以办理人才落户吗?
海口学院毕业生落户条件
具有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40周岁以下,并在省内领办、创业或与省内各类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以选择在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
结算材料
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法人登记证或劳动合同文本。申请在实际居住地落户的,需提交本人或配偶的合法财产证明(租赁合同)。
哪里可以做?
1.申请人向拟落户地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金盘派出所)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
2.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金盘派出所)登记民警受理审核,在《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上签署核实意见,报办证中心值班领导(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领导)审批,再报市局户政科审批。(3个工作日)
3.市局户籍室对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提交的申请事项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在《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后返回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5个工作日)
4.对市户政办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在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出具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