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流程
一、处理范围
市教育局只负责重新颁发加盖洛阳市教育局(或洛阳市教委)公章的教师资格证。原发证机构负责重新签发非上述证书。
第二,处理时间
自2022年1月1日起,每月10日(遇节假日自动顺延至下一工作日),上午9: 00-12: 00、下午13: 00-17: 00集中在洛阳市民家中办理补发、换发相关业务。
三。处理流程:
(1)提供材料
1.教师资格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
4.近期一寸或二寸白底免冠证件照;
5.如果不是自己来办理,需要带上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经办人携带上述材料到洛阳市民之家三楼教育局窗口(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核实后统一办理。
四。注意事项:
(1)请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办理遗失或错误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相关业务,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有关事项证明的公告》(教政法司发〔2016〕2号)的要求,取消《教育部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的通知:通知》(教政法发〔2001〕6号)提供“持证人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声明遗失”的证明。
(3)如有疑问,请咨询:0379—62211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