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居民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指南(材料+流程)
办公室
户籍所在地的人社服务中心
条件和范围
因户籍迁移等原因需要办理个人账户转移的参保人。
申请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能通过信息共享核对比对,则无需提供相关证明)
过程
1.参保人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向县级居民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填写或提供《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或《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受理函》;
2.县级经办机构审核后,办理移交手续。
处理时限
快速处理
处理时间
市社保中心: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末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各县区社保经办机构以公布时间为准)。
收费标准和依据
这项业务不收费。
处理结果
1.参保人转出的,其个人账户进行结算,转入接收地指定账户。
2.转入当地的,应当办理居民养老保险登记,建立个人账户。确认异地个人账户的资金到账后,转出的资金会划入本人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