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已入住保障性租赁房,租客可自愿换房。
建立厦门市统一的房屋交易平台,交易平台将于2022年1月14日开通。
哪些保障性租赁房住户可以申请换房?
保障性住房换房申请对象为已入住保障性住房且租赁合同约定剩余租赁期限不少于1年的承租人。承租家庭在一个合同期内可申请换房一次。
房屋可以同房型互换,也可以不同房型之间互换,但互换后的保障性租赁房类型应符合家庭成员人数对应的租金分配标准。这样既解决了房屋交换需求,又兼顾了承租人的住房调剂需求。
(1)一人户可租一间房;
(2)二人户和有一个子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夫妻,可租两居室型;
(3)三口人及以上的家庭(不包括有一个孩子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夫妻)可以租住三居室。
保障性租赁房换房包括哪些程序?如何申请?
交换程序
包括意向发布、配对、交换意向确认、审核公示、交换实施、交换结果公布。
交换具体程序:
1.有交换需求的租户家庭在交换平台发布交换意向,双方沟通匹配,网上确认。
2.经市住房保障中心网上审核公示后,线下签订交换协议,领取《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交换通知书》。
3.交换搬迁完成后,在《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交换通知》要求的时间内,解除原保障性租赁房租赁合同,并与市住房保障中心或其委托的运营企业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和租金补贴合同。
*意向登记、沟通匹配、在线确认等流程均可在交流平台操作。
申请流程
房屋交易平台将于2022年1月14日上线。届时,有交换意向的家庭可通过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综合服务-保障性住房意向登记-房源交换”或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官方账号“业务办理-掌上办公-房源交换”自行发布交换需求。 [ 点击查看: ]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微信微信官方账号
厦门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微信官方账号
交换平台用于租客发布出租房屋信息和想要交换的房屋需求,方便有交换需求的租客在线筛选找房。
租客家庭A在交流平台实名发布当前租客的现状和意向房源需求,意向租客家庭B可自行匹配。如果双方经过联系沟通达成交换共识,可以在交换平台上确认交换。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房屋交换双方可在住房保障中心或运营企业窗口签订交换协议;如果无法达成共识,相关信息会继续显示在交换平台上,其他租户也可以了解到此次拜访。
保障性租赁房换房有哪些申请限制?
有违规的家庭被限制
租赁期间存在转租、转借、改变保障性租赁房用途、未按时足额缴纳租金或物业费等违规使用行为,未完成整改的承租人不得申请换房。
非新申请家庭受限制
换房的初衷是促进职住平衡。因此,换房成功申请人自换房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年内退房的,自换房通知发布之日起三年内不能申请保障性租赁房。
结合我市户籍管理要求
考虑到我市岛内外房源分布,岛内房源不再增加,岛内换房主要面向家庭成员户籍在岛内(思明区、湖里区)的租户,户籍在岛外(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的申请人不能换到岛内保障性租赁房。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交易所双方应如实反映租赁物业的客观情况,不得隐瞒物业的重大不利因素
拟交换申请家庭在租赁期内因结婚、离婚、生育、死亡等原因导致家庭人口发生变化的,应当在登录交换平台前,通过保障性租赁房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完成信息变更登记。
申请调换的家庭不得在调换活动中谋取利益,否则由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收回房屋,并作为不良信用记录记入申请调换家庭信用档案。同时,申请调换的家庭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
为保证交换过程的公平透明,房屋交换将在交换平台进行公示;
交换成功后,交换结果将定期在市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更多交流详情,可登录市房管局官网。更多问题请拨打热线0592-968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