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适用房租赁怎么换?
1.在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搜索“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点击“业务办理->:掌上->:房屋交换”进入房屋交换页面。
注意:
如果你没有经济适用房,系统会提示“找不到你的合同信息,你不是符合房屋交换的租客!”
如果你的租赁合同有效期不足一年,会提示“剩余合同期限不足一年,不能换房。请在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向保障房所在街道提出换房申请,经换房审核并签订换房合同后,再重新提交换房申请。”,租户的续租申请获得批准,可在新的合约期内恢复申请。
2.发布交换信息
如果一个租客想和其他租客交换房屋,必须先发布交换信息,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在房屋列表中发布,以便其他符合交换意向的租客浏览。进入“我的->交流信息->发布信息”。
点击“发布交换信息”可查看当前租户的租赁信息(合同信息、房屋信息、共同申请人信息)。
点击“下一步”,系统将跳出《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换房工作细则(试行)》;
点击“阅读并承诺遵守相关规定”,再点击“下一步”,系统将跳出保障性租赁房换房承诺书;
点击“阅读并承诺遵守相关规定”。阅读完这两份文件后,系统将进入出版社的页面。
在发布交换信息页面,用“*”号填写所需信息,如上传房屋照片,对拟交换房屋的要求:面积、项目名称;非必填信息,如房型介绍、装修说明、教育设施、医疗设施、生活设施、交通设施等,用户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
系统自动匹配符合条件的租户房型。生成符合条件的房型的规则如下:
一户只能租一个房型;
2.有一个孩子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和夫妻可以租两个房间;
三口人或三口人以上的家庭(不包括有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孩子的夫妇)可以租一套三居室。
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会临时保存您填写的兑换信息,不会提交给后台管理员,以后您可以继续修改。点击“确定发布交易信息”按钮,系统将交易信息提交后台管理员审核。
如果租客的房屋是岛外房屋,想置换岛内房屋,系统会提示“要置换的房屋是岛内房屋,需要添加并上传户籍资料!”
点击“确定”按钮,跳转到所有申请人的户籍信息页面(如图3-12),填写所有申请人的户籍区域,上传所有申请人的主页和个人页面照片。点击“确定发布交易信息”按钮,系统将交易信息提交后台管理员审核。
当租客拖欠租金时,点击“确定发布交换信息”按钮,系统会提示拖欠月数。租户需要支付租金后才能继续发布交换信息。
3。发布历史
交流信息后,可以进入“我的->”交流信息->:发布历史”查看发布的记录。
点击“发布历史”查看租户发布的交换信息。租户发布的信息没有经过后台管理员审核。显示“等待批准”状态。
注意:租户可以在这里取消交换信息的发布。
租户发布的交换信息已经后台管理员审核通过。显示“已批准”状态。在这种状态下,租客可以在房源列表中查看到符合意向房源的房源资源,租客可以在此取消对外发布交换信息。
租户发布的信息未经后台管理员审批。将显示“批准失败”的状态(如图3-18所示)。在这种状态下,租户可以点击“查看审批”来查看失败的原因。如果需要整改,租户可以继续编辑交换信息,提交给后台管理员审核。
4.可更换外壳
当租客发布了交换信息,后台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即可进入“房源”列表查看符合条件的房源信息。租客可以按项目名称或区域搜索房源信息,也可以按区域、项目名称、租金升序/降序搜索需求。
租客浏览到自己满意的房源,可以点击查看房源详情;租客可以点击房屋图片查看房屋的具体详情。
*租客可以收藏喜欢的房子,供后续查看!
如果租客想和对方了解更多的房源信息,点击“消息”按钮,就可以和对方在线交流了。
如果租客想与对方交换房屋,点击“交换意向确认”按钮,系统会弹出“交换意向确认说明”供租客阅读(图3-26)。租户在认真完整地阅读完这些内容后,继续点击“交换意向确认”按钮,提交确认申请。
注:确认成功后,租户可随时在该页面取消交换意向确认。
5.我的交换
通过“我的->:交换房屋->:我的交换”进入我的交换列表。当租客已经确认了其他房屋的交换意向或者其他租客已经确认了自己房屋的交换意向时,就会在“我的交换”列表中,右上角显示要交换的编号。
一、交换意向确认
当其他租客想和我确认交换意向,而我还没有和对方确认交换意向时,系统会显示对方房源,显示“交换意向确认”和“忽略交换意向确认”。
“交换意向确认”:当租客要与对方交换房屋时,点击“交换意向确认”。点击后,系统会提示“交换意向确认说明”,租客请仔细阅读内容。15秒后,点击“阅读并承诺遵守相关规定”按钮。
租户阅读完“交换意向确认说明”后,可以继续点击“交换意向确认”按钮。确认成功后,系统只保留已确认的交换意向确认数据,其他数据自动失效。租户将无法继续浏览其他租户的住房数据。
“忽略交换意向确认”:当租客觉得数据量太大,有些交换意向不是自己想关注的,可以点击“忽略交换意向确认”按钮。点击后,我的交换列表中将不再显示交换意向数据。
二、初审
当双方交换了意图并确认成功时。等待管理员进行初审。
三。宣传
初步检查后。双方交流意向会进入公示环节,系统会显示公示日期,公示期为七天。公示结束后,双方可以协商预约日期。
如果租户中途反悔,点击“取消交换意向确认”取消操作。取消后,房源将被释放,所有符合条件的租户均可在首页-房源交换-房源中查看房源。
初审之后。申请人可以点击“审核结果”按钮查看审核结果。因为审批失败,租客需要点击“取消交换意向确认”按钮,取消交换意向确认。注销后,对方住房和自己住房都会被释放,其他租户也可以在可互换住房列表中查看。
四。预约处理日期/预约确认
公告发布后,租客可在首页-房源交换-我的交换中设置预约线下办理日期,即交换双方共同到住房保障中心办理业务的日期。租客可以点击“预约”按钮,弹出“设定办理日期”窗口。租户可以设置和选择离线处理日期。点击“确定”按钮,设置成功。设置成功后,租客还可以“取消交换意向确认”。
当对方已经设置了预约处理日期时,需要确认对方设置的预约处理日期。租户如对自己的预约处理日期没有异议,可按「确认」键。确认后,状态会显示为“离线审批”。在“线下审批”状态下,租户双方还可以取消交换意向确认。注销后,房屋将被释放,所有符合交换条件的将被释放。
如对预约办理日期有异议,可点击“重置”按钮重置预约办理日期。
动词 (verb的缩写)离线审计/现场处理
交换双方在约定的时间带着材料到住房保障中心时,管理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交换状态会显示为“待更改”。在这种状态下,租客无法再确认取消换房的意向,等待线下完成换房。入住后,兑换状态会显示为“兑换成功”。
6。交换历史
租客通过“我的->:交换房屋->:交换历史”进入。
当租户提交的交换意向确认被后台管理员取消或拒绝时,交换意向的历史确认数据会显示在该模块中。
当租户的交换意向确认为后台管理员未审批的数据时,可以通过点击“审批结果”查看审批失败的结果。
7.我的收藏
租客通过“我的->:换房->:我的收藏”进入。
该租户所有采集的房源数据都会显示在该列表中,租户可以对采集的房源进行统一管理,并可以通过点击“取消采集”按钮取消采集的房源。
当收藏列表中的房屋被其他租客相互交换意向确认后,该房屋将不会显示在您的收藏列表中,租客也无法查询收藏的房屋数据。
8。宣传
通过“公示”名单进入。
当租客和其他租客确定了交换房屋的意向,且管理人通过初审后,双方房屋将进入7天公示期。
9。请留言
通过“消息”列表进入。
租户的信息汇总入口可以与其他租户进行消息交流,租户可以点击相应的租户进行消息交流。
如果需要结束通信,可以“向左滑动”删除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