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注册登记所需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2.电动自行车原产地证明
3.车辆证书
4.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业务身份证明说明
身份证明是指:
1.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的内部组织机构没有资格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其上级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可以作为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上述单位被注销、撤销、破产的,其机动车需要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抵押登记、注销登记、注销质押备案、申请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更换、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等手续的,被注销企业的身份证明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被撤销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其上级主管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破产企业的身份证明是依法设立的财产清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2.外国驻华使领馆、外国驻华机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的身份证明,为该使领馆或者该机构、代表机构出具的证明;
3.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其身份证明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地和暂住地证明;
(暂住地居住情况:身份证明在区外的人员,在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或电动自行车过户业务时,须提供区内任一城市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或流动人口居住证明)
4.军人(含武警)的身份证明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居民身份证前,是指军队有关部门出具的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退役证、退伍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以及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居住证明;
5.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明是香港、澳门居民入境时所持有的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与香港、澳门相同的证件
回乡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出具的居留、暂住证明;
6.台湾省地区居民的身份证明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外交部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以及公安机关签发的居留和暂住证明;
7.华侨的身份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公安机关出具的居留、暂住证明;
8.外国人身份证明,是指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居留(停)期在六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公安机关出具的居留登记证明;
9.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颁发的有效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