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荆门京山市教师资格公告
一、登记申请
申请人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户籍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有效)或就读地(仅限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研究生)在我市,驻我市现役军人、武警可申请认定我市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
2.在我市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持有有效期为5年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以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教师资格的资格条件、其他条件和程序要求与内地申请人相同。港澳台居民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统一出具。
3.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函〔2022〕1号)要求,按规定程序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硕士研究生和相关专业师范生,凭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体检证明等材料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变。
4.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并取得一个教师资格证。
(二)申请条件
1。具备相应的学历。
2.普通话要求报考小学语文科目、普通科目、幼儿园教师资格,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其他教师资格,需要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中小学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员、特级教师等。不能作为免责的依据。
3.体检: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成。具体安排以本认证机构网站发布的认证公告为准。省人民医院是疑问的最终检查医院。京山教师资格认定定点医院为京山人民医院或京山仁和医院。
(三)申报方法
1。在线申请
在规定的时间在网上申请中国教师资格。
2。现场确认
网上申请完成后,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本认定机构(京山教育局)提交以下材料进行现场确认:(1)二代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证明原件,国外学历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证明原件。教育信息如果与王学信的电子信息相比较,可以不提交。
【/s2/】特别说明:在材料审核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可的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职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不合格的学历不予录取。申请人被建议在薛鑫核实他们的学历。如果无法验证,请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或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体检表必须给出明确的结论(合格或不合格),体检表用A4纸打印。
京山教师资格认定定点医院为京山人民医院或京山仁和医院。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个人承诺书原件(在网上报名界面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弹出的二维码,在手机上手写签名。提交你的签名后,点击网页上的“提交”按钮,可以看到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扫描修改)。
(六)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打印。
(7)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正式证书照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应与网申时上传的照片相同,照片背面写姓名和身份证号)。
(8)在居住地申请办证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办证的,提交有效居住证原件。
(9)教育硕士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认可的教师资格类型和教学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中的相同。
(十)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将所有材料汇总后,交由京山教育局教师管理股(地址:京山市新市街道大众路23号)进行现场确认。
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申请表中的“教师资格证编号”由系统自动提取,不再手工填写。认可通过后,申请表由认可机构生成并下载,打印在A4纸上,一式两份。加盖鉴定机构公章后,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另一份由鉴定机构归档保存。
(四)申报时间
1。春天
(1)注册准备阶段:3月30日-4月12日;
(2)京山市教育局发布认定公告:4月15日前;
(3)春季网上申请时间:6月1日-20日每个工作日7:00-17:00(主要包括符合申请条件并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持有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免费师范生、2022年上半年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
(4)现场确认时间:6月20日-7月1日(有效工作日);
(5)历史数据错误修改截止时间为6月30日前。
2。秋天
(1)注册准备阶段:9月1日-9月12日;
(2)京山市教育局发布认定公告:9月12日前;
(3)网上申请时间:10月20日至10月30日期间每个工作日7:00-17:00;
(4)现场确认时间:10月31日-11月11日(有效工作日);(5)10月1日至10月7日,系统维护、网站访问、用户功能确认关闭。12月14日前修改历史数据错误。
二。认证机构和证书发放
北京市教育局负责确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发放由京山教育局负责,发放时间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的证书发放时间确定(春季为7月下旬,秋季为12月下旬)。
三。教师资格证的更换和更新
申请补发或者换发教师资格证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 .教师资格证换证、换证申请表一式两份;2.原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3.我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如果申请换发,需要上交破损的教师资格证原件。
四。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体检和现场确认时应积极配合京山的疫情防控工作,自觉履行个人防护义务,服从当地防控管理要求。请申请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不正确或提交材料不完整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申请,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果申请人有欺骗、骗取教师资格的行为,一经查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将受到撤销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的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资格。
五、联系方式:京山教育局:万江华邵伟(0724-7234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