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2022年受疫情影响企业员工网上培训补贴申请指南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网上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的通知》(沪人社发〔2021〕4号)和《本市人社全力支持抗击疫情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沪人社发〔2022〕10号)精神,进一步落实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网上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税收征管关系在长宁区的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对在本单位实际就业的员工开展与本单位主营业务相关的各类在线职业培训。本单位实际从业人员是指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或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机构只能申报本单位实际聘用的在职员工的培训需求,劳务派遣人员可以由其实际聘用单位申报培训需求。
二。补贴申报方式
采取备案,组织培训,然后申请补贴的形式。
(一)备案和归档
报名方式一:企业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管理系统中的“企业职工网上培训报名和备案”进行报名,上传报名材料进行备案。
方式二:企业可将备案材料寄往CN_PX@126.COM,邮件名称为企业员工在线培训申报。
受理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通过系统或电子邮件反馈审核意见。
(二)组织培训
备案通过后,申报单位应当自备案之日起3个月内组织实施培训。逾期不执行的,视为放弃。如仍有培训需求,需重新申报。
(三)申请补贴
培训结束后,申报单位应在完成培训后10个工作日内将完成培训的学员信息导入自助代理系统,并按要求提交申请补贴的书面材料。
三。培训内容和形式
(一)培训内容
网上培训内容应与本单位主营业务相关。主营业务是指单位为完成生产目标,在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内的日常经营的主要活动。
(二)在线培训平台和课程要求
申请人既可以依托自主开发的在线培训平台,也可以委托第三方在线培训平台对员工进行在线职业培训。在线培训平台和培训课程应符合《关于本市实施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沪人社〔2020〕395号)文件中关于企业“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的要求。整个在线培训过程应在平台数据系统中进行记录,培训过程应包括签到注册、学习记录、答疑辅导和测评测试。学习过程可以被查询和跟踪。
建议优先选择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采集发布的在线培训平台。
对企业开展“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的要求:
四。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每个培训项目每人600元,每个培训项目时长不少于24小时(每节课45分钟)。2022年每人可享受不超过三次补贴,只能参加最后一次后的下一次培训项目。对同一员工的同一培训项目不得重复补贴。
五、申请材料
(一)备案申请材料
1.长宁区受疫情影响企业员工在线职业培训申请表(附件1)
2.通知受疫情影响企业员工参加网上职业培训补贴申请的承诺书(附件2)
3.培训计划(附件3)
4.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明
5.税务关系证明(最新税单)
6.平台资质证书
(1)自有平台:自有或自研平台证明(属于总公司或母公司自有或自研平台的,另提供公司关系证明)。
(2)第三方培训平台:①市场监管部门认可的信息检验检测认可机构提供的平台检测结果报告,符合企业开展“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的要求;②与平台签订的协议。
(3)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采集发布的在线培训平台:与平台签订的协议。
(二)申请补贴的材料
1.长宁区企业员工网上培训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4)
2.补贴花名册(附件5)和雇佣关系证明。
3.讲课记录证明学生的签到登记、学习记录、答疑辅导、评价和考试记录。
4.培训质量汇总表(附件6)
5.课程持续时间的证明
提供课程截图。课程时长不少于24小时,课程内容应在同一平台。
6.一整套归档材料
◆申请材料详见申请备案/补助材料清单。
六。培训监督
管理部将通过观察培训平台、查看课件、现场访谈、电话回访、查阅资料、登录平台账号等方式对线上培训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或审核培训过程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如经核实存在与承诺内容不符的情况,管理部门可根据有关规定采取相应措施,拒绝接受或追回补贴,并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审查。对提供培训服务的培训机构,如查实违规,将在学校质量和信用等级评定中实行一票否决。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骗取培训补贴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将承担相应责任。
七。受理部门联系方式
长宁区就业促进中心培训科
地址:长宁区五一路517号
电话:62128705
电子邮件:cn_px@126.com
注:本文图文信息来自长宁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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