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七十三条规定:
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年审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延期。延长期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和延期理由证明。
延期审理期间还能开车上路吗?
机动车驾驶人在延长期内不得驾驶机动车。
年审时间:
《机动车登记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管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