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平房区暂住证怎么办理 ?
哈尔滨居住证办理指南:
办理居住证的条件:
1.离开户籍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公民,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等条件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2.公民在办理居住证时,需要在当地派出所登记六个月或者居住登记时间不足半年,但在当地居住地实际居住、工作、学习六个月以上,并能提供其中一项证明居住时间的证明材料的,不受半年以上登记的限制。
3、在同一市或同一区县(市)不同住址连续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的,暂住时间连续计算;跨市县变更暂住地址的,从重新登记之日起连续计算暂住时间。
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居住证的公民,登记满6个月的,应当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提供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和居住证明。
未登记或登记不满6个月的,因居住、就业、就学三种原因中的任意一种原因申请居住证时,需要提供相应材料证明居住满6个月:
1.以“合法稳定住所”为依据申请居住证的,可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产权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合同、买卖合同、购房协议及付款(贷款)账单、所在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取得“合法稳定住所”时间的相关材料。
2.以“合法稳定就业”为依据申领居住证的,可凭居住地就业证明(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就业证明、营业执照或税票、人事组织部门调动证明等)证明已取得合法稳定就业时间。).
3.以“连续学习”为基础申请居住证的,可以凭学生证和录取通知书证明连续学习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