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境)外出生子女回太原怎么进行出生申报
中国境外出生儿童的出生声明
工作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条例》
应用条件
新生婴儿出生后尚未取得合法身份,其姓氏、姓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随父母申请出生登记。
应用类别
中国境外出生儿童的出生声明
申请材料
1.国外或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及国内有资质翻译机构出具的译文;
2.子女和父母回国时使用的护照或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件等出入境证件;
3.父母双方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只有一方有户口的提交一方的户口簿或身份证;
4.父母的结婚证(非婚生子女除外);
申请程序
(1)关注“山西公安”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
(二)公安机关对申请信息和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审核。申请信息、审批进度、办理通知等相关信息会通过山西公安微信官方账号通知,还可以查询审批进度、正在办理的业务等。在微信微信官方账号个人中心。如果您需要申请人的合作,我们将通过电话通知您。请保持通讯畅通。
(3)现场核查材料及处理情况。收到微信微信官方账号推送的办理通知后,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到当地派出所现场核对材料。材料符合办理条件且齐全的,当场办理。
(4)申请人的国籍只能根据其父亲或母亲的民族构成来确认和登记。如果他父母的民族成分不同,双方都要在场签字确认。
处理时限
公安机关预受理审查(预受理审查时限为5个工作日)通过。收到微信通知后,申请人带着材料到现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