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缴费基数上限是多少

瓦特发明了什么2022-08-13  6

2021北京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通告解读

8月4日,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知》,明确了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调整的相关事项。

本市参保企业职工五项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统一

2021年,统一本市所有参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其中上限调整为28221元,下限调整为5360元

根据《关于降低本市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要求,2021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标准调整为上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经过核算的月最低支付限额应为5644元

考虑到2020年受疫情影响的支付下限使用的2019年的标准,为适当减缓涨幅,支付下限分两年到位,2021年本市月支付下限定为5360元。此外,本市参保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标准为5644元

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缴费上限和下限

自2021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个人身份建档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原社保所)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基数可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下限和上限之间适当选择。

①参保人选择按缴费基数上限缴费的,每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5644.2元,失业保险金282.21元;

②选择按缴费基数下限缴费的,每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1072元,失业保险53.6元;

③参保人未按时办理申报手续的,按其上一年度缴费基数确定2021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低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的,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

此外,自2021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每月缴纳460.96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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