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养老保险转移流程

王汉斌2022-08-13  9

天津转移养老保险条件及待遇领取地点

天津转移养老保险条件及接收地

一、转让条件

1.之前在邻省就业参保,属于跨省流动,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2.如果参保人之前缴纳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来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这就是跨机构流动,也是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

3.如果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那么无论如何都不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二。接受治疗的地点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

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和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手续。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但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户籍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在本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基本养老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

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原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地方,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在各参保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

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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