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空空缺职位招聘原则
(1) 空空缺职位的招聘采取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
(二)空空缺职位:库尔勒1人,尉犁1人,和硕1人,博湖县6人,和静6人,且末1人,共16人。
(三)空招聘岗位招聘对象:巴州户籍,2019年至202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毕业生。
(四)空职位缺乏招聘条件
1.年满18岁;(资格审查时,实际年龄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品行良好;
4.具备正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国家、省(自治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证书;
6.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条件。
以下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之列:
1.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案件审查尚未得出结论;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4.参加过“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天池计划”等招聘考试的就业人员;
5.目前在“三支一扶”岗位的人员;
6.近五年内在各类公开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已参加“三支一扶”的不再招聘;凡在招聘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五)服务期限
“三支一扶”计划补充就业服务期限为2年。
二。空空缺职位的招聘程序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配方→录用→入职。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3月31日至2022年4月14日。
2.资格审查:符合就业条件的考生自行登录巴州人民政府网站和巴州公共就业服务网, 并在“公告”中搜索“2021年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空招聘空缺岗位公告”,下载并打印附件《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招聘报名信息确认表》(以下简称信息确认表)填写信息确认表后,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报到证、 2份信息确认表和2张本人身份证照片原件及复印件到报考岗位所在地人社局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以上副本一式三份)
(二)各县市报名确认点及联系方式:
1.库尔勒现场确认地点:库尔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996-2168520
2.轮台县现场确认地点:轮台县人社局。
电话:0996-4682362
3.尉犁县现场确认地点:尉犁县人社局
电话:0996-4026112
4.若羌县现场确认地点:若羌县人社局。
电话:0996-7105096
5.焉耆县现场确认地点:焉耆县人社局。
电话:0996-6028203
0996-6022952
6.和静县现场确认地点:和静县人社局。
电话:0996-5027644
7.和硕现场确认地点:和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996-5626803
8.博湖县现场确认地点:博湖县人社局。
电话:0996-6624119
(三)笔试
1.笔试科目:考试科目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00分,综合知识100分。
《综合知识》测试的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新疆历史和民族宗教理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时事政治等。
2.书面语言:笔试试卷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排序,考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3.笔试加分: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总成绩加5分。当场确认报名时,需提供烈士证明及与本人的关系。
②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笔试总成绩加5分。当场确认报名时,需提供该党员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
符合上述条件者只能获得一次加分,不得累计。
4.笔试地点:各县市均有笔试考场,以准考证所在地为准。
5.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4月16日。
6.通过笔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由补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未达到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4)面试
笔试成绩合格及以上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 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2.面试时间为4月23日,面试以准考证地点为准。
3.面试以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业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50%+面试成绩×50%。
(五)身体检查和检验
1.按照拟招聘岗位1: 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检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二级、一级综合医院复检。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由此产生的空个空缺按本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2.检查工作由县市人社部门牵头,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居住地社区等方式进行,相关单位予以配合。
(6)宣传
考察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增补人员名单,并通过各县市进行公示,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和任命。
就业文件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发。
由县市人社局组织招聘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岗前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办理“三支一扶”派遣手续,组织人员到岗。未按时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程序递补。
三。治疗和安全
(1)在职服务政策
1.工作生活津贴。按照3万元/人·年的标准发放工作生活补贴。由中央政府支付。
2.保险。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单位缴纳的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缴纳的部分从个人工作生活补贴中扣缴;各县(市)为大学生办理重大疾病、人身意外等商业保险。
3.生活补贴。各县(市)按不低于500元/人·月的标准支付生活补助。由县财政支付。
4.一次性安置费。新招用和在职服务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按3000元/人的标准享受一次性安家费补贴。由中央政府支付。
㈡服务到期政策
1.服务期满后通过“三支一扶”考核的人员,3年内申请硕士学位的,初试总分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职院校(专科)毕业生,可免试录取成人高等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补偿政策。
2.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工龄连续计算。
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视同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享受同等就业和招聘优惠政策。可参加公务员定向招聘考试和全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可按照国家和自治区鼓励创业的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担保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
5.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四。监督、纪律和其他要求
笔试试卷和面试试卷由霸州人社局统一准备,各县市纪委监委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动词 (verb的缩写)政策解释
本公告由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县市补充就业岗位由补充招聘县市人社局负责解答。
附件: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三支一扶”招生信息确认表(已获取)